2018年建軍節前夕,國家修改了對于退役軍人懸掛光榮牌以及補貼的公告,八月一日起正式實施:
1.光榮牌——參軍家庭將全部懸掛光榮牌
2018年7月31日,官方發布消息稱,日前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為烈屬、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辦法》的通知,通知要求,2019年5月1日前完成為既有全部對象懸掛光榮牌的任務。
實施辦法將光榮牌懸掛范圍擴大至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、退役軍人家庭;規范了光榮牌的樣式、懸掛方式和管理機制,完善了懲戒措施和建檔立卡制度。
在上述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,退役軍人事務部副部長錢鋒介紹,原來主要是為義務兵家庭和烈屬懸掛光榮牌,大部分的省市也是這么做的,下一步,當過兵、參過軍的家庭都是懸掛的對象,擴大到了全部。
根據實施辦法,光榮牌稱號將統一為“光榮之家”,懸掛位置應尊重懸掛家庭的意愿,一般懸掛在其大門適當位置,保證醒目、協調、莊嚴、得體,因建筑結構、材質等因素不適合懸掛的,可在客廳醒目位置擺放。
上述實施辦法還指出,各地區應結合懸掛光榮牌工作和本地實際,視情開展送年畫春聯、走訪慰問和為立功現役軍人家庭送立功喜報等活動。
2.補助——傷殘人員、“三屬”、“三紅”補助標準提高10%
今年建軍節前夕,退役軍人事務部、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,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。
從8月1日起,傷殘人員(殘疾軍人、傷殘人民警察、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、傷殘民兵民工)殘疾撫恤金標準、“三屬”(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)定期撫恤金標準、“三紅”(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、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、紅軍失散人員)生活補助標準,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%,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,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。
提高后,一級因戰、因公、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、77610元、75060元。烈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、21850元和20550元。
自改革開放以來,國家已第25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,第28次提高“三屬”定期撫恤金標準和“三紅”生活補助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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